为了保障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,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,保护师生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,结合学院实验室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责任书。
(一)遵守并执行学院与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,认真履行安全职责,时刻牢记安全防范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电、防毒、防爆、防漏等“七防”工作。
(二)认真学习安全方面知识,熟悉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。明确本实验室周围的安全疏散出口、消火栓、走廊灭火器材位置以及实验室内的电源开关(各空气开关对应的插座)、消防设施的位置。
(三)经常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报告安全隐患,及时排除隐患。重视节假日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。节日前认真查找实验室安全工作,尤其是消防工作的事故隐患,及时采取措施,杜绝事故。
(四)不在实验室内做饭、吃东西、喝水,杜绝电动车在实验室充电现象,不在实验室内吸烟、焚烧其它物品,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理,发现火灾及时报警(119)并进行有关力所能及的处理。
(五)树立安全用电、节约用电的思想。配电装置有故障及时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,不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,不多台仪器设备使用同一电源插座,不超负荷用电。
(六)养成实验开始前检查安全器材备用状态,实验后关闭“门、窗、水、气、电”的良好习惯。注意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,及时清理废纸等杂物,打扫实验室。
(七)在规定的空间,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实验操作。
(八)有危险性的实验在事前做好事故预防工作。
(九)遇有突发性事故,努力做到沉着冷静,及时进行力所能及的相关处理并报告。不论大小事故,主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,如实反映情况。
(十)因个人疏忽或故意造成事故发生,责任人不推诿责任。
本责任书一式两份,实验分室责任人一份,学院实验办公室存档一份,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责任实验室名称: 实验室主任签字:
安全责任人签字: 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